作为领先一方 解球不中的情况下 需要解多少次 (超分状态,我们知道领先方只要解一次球就可以了)
我补充一句:个人认为延分的概念就是 领先的分值与台面所剩最高分相等的情况下
超分即领先分值大于台面最高分值!!
Moderator: 技术组


ialn wrote:楼上的
第2条,B应该也是不能要求重解吧

lance wrote:ialn wrote:楼上的
第2条,B应该也是不能要求重解吧
我也不确定,呵呵,
jeff97 在另外一个帖子里回复说,第2条也不能要求重解,出于对超分方的保护什么的。
前后有点矛盾了
不知道哪个是准的。。。



lance wrote:参考 这面这个回复,
由 jeff97 » 2008年 11月 26日 08:31
看不下去了……
1、此处所谓的“超分”应该叫“延分”(并非“圆分”),并且该状态是针对做球方而言的。
也就是说A、B两位选手,此时A如果领先B的分数超过了台面剩余分数,则此时称作“延分”状态;如果此时A做斯诺克,即使B没有解到,A也不能要求B将球放回原处重新解。
2、本贴主题应该是A处于延分状态,但此时B是做球方;因而此时,在A解球不成功的情况下,B有权要求A放回原位再解,假设A一直解球不成功,那么当B领先A的分数超过台面剩余分数时,B就无权再要求A放回重解,此时就回到1中状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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